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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四注重着力提升法官四种能力

  发布时间:2012-06-11 10:37:53


    永城法院以“高标准、严要求、争一流”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法官“四种能力”,为审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是注重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安排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法律文件、网络视频讲座等多种方式,对法官进行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拓宽学习途径,更新知识结构。“走出去”是派法官外出参加业务培训班,“请进来”是举办专业知识讲座、业务技能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和上级法院资深法官为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讲解专业知识、进行审判实务培训。建立学习考核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对学习内容进行考核,将成绩记入法官档案。

    二是注重案件评查监督,着力提升法官化解矛盾的能力。健全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抓审判流程管理,使法官的整个办案过程和效果都处于受监督的状态,使整个办案过程更加阳光。建立庭审直播、案件评析、裁判文书评比制度,着力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裁判文书说理能力,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定期对审执案件进行评查,公布评查结果。建立法官业绩考核机制,加强对法官的考核,增强法官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注重深入群众,着力提升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求法官深入群众,不断提高法官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宣传引导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开展“法官村长”、“法官包村、包校、包企业”活动,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了解社情民意,宣讲法律,真正把握群众司法需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坚持带案回访,严格落实回访责任。建立巡回办案制度,坚持到案件发生地、群众聚集地办案、开庭,达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是注重规范法官行为,着力提升法官廉洁自律能力。建立、健全法官行为规则,形成完善的、科学的监督管理体系,规范法官行为。建立考勤管理制度,提升严格自律能力,实行定时点名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考勤制度,对法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规范管理,对请假、迟到、早退、缺勤缺岗、散漫情况进行通报。建立法院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廉政监督工作机制,使法官“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都处于受监督状态。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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