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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针对心脑血管急症有 3 种常见药物,可以常备在家庭药箱里。今天就来聊聊这些药要如何使用及禁忌。 1、怎么用? 2、禁忌人群 3、注意事项 硝酸甘油遇热、遇光易分解,应放在棕色瓶中,避光、密封保存,切勿贴身存放(体温会加速失效)。开封后一般3-6个月需更换。主要用于日常预防。在急救中主要起到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对于急性心肌梗死和缺血性脑卒中(脑梗死),及时嚼碎服用阿司匹林,可以有效阻止血栓进一步扩大,降低死亡率。 用法:嚼碎吞服。在急救状态下,普通的阿司匹林肠溶片需要嚼碎,使其快速吸收;如果是崩解片,则用少量水送服。切忌吞服整片药,否则起效缓慢。 剂量:常规急救剂量为 300 毫克。 如果患者是脑出血,使用阿司匹林会加重出血,导致病情急剧恶化。所以在使用阿司匹林之前必须进行鉴别。最稳妥的鉴别办法是,如果在患者意识不清或无法确认是“缺血”还是“出血”的时时候另外,对阿司匹林过敏、有活动性胃溃疡出血、近期有手术史、血小板减少者禁用阿司匹林。 替代选择。 1、怎么用 用法:舌下含服。 剂量:通常建议每次 10-15 粒若 5-10 分钟后无效,可再次含服(具体参考药物说明书)。 时机:可作为“胸闷、心前区不适”的早期干预,或作为等待急救车期间、在硝酸甘油使用受限时的补充。 另外,孕妇及过敏者禁用。 家庭药物管理的注意事项 1、拒绝道听途说的急救方法,掌握科学用药 许多民间偏方(如中风放血、掐人中、拍打肘窝),这些方式不仅无效,反而会延误抢救时机。心脑血管病急救唯一的金标准是:立即拨打120,保持患者安静平卧,解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 心脑血管急救药对时效性要求极高。建议每3个月检查一次药箱。 3、谨防“重复用药”与“相互作用” 4、建立急救档案 拍照存入手机或打印放在药箱里)。当急救人员到达时,第一时间出示,可以避免用药错误。急救药是应对“急性发作”的,预防发作靠的则是日常规律服用,比如: 心脑血管病的急救本质上就是一场与死神的赛跑。家庭常备药箱的正确设置,只是院前急救的第一步。真正的安全防线还包括第一时间识别症状,及时拨打120,并且在关键时刻冷静的分析使用急救药物的必要性和安全性,而这些知识,需要每个人成年人现在就掌握。 来源:科普中国微信公众号
· 编者按: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永,男,1974年4月8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镇镇政府家属院998号 执行依据:(2025)豫1481民初12047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4665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6692664333 联 系 人:丁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孟大蓬,男,1986年3月4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闫瓦房村孟庄组037号 执行依据:(2025)豫14民终221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16788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6692664333 联 系 人:丁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闫邓凯,男,1985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马牧镇闫庄村 执行依据:(2024)豫1481民初566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773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6692664333 联 系 人:丁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卓远,男,1982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丰庄未来城社区西粮库第一排 执行依据:(2017)豫1481民初431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5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洪士强,男,1970年5月12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雪枫路与铁南路交叉口建乐花园二单元8楼西户 执行依据:(2017)豫1481民初431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5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闯,男,1982年2月11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宁陵县城关回族镇府前街 14 号 执行依据:(2023)豫1481诉前调书118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0115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编者按: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威,男,1983年3月26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陈集镇胡井村豆李楼西组049号 执行依据:(2024)豫1481民初1110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312975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提供被悬赏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3、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陈晓东,男,1964年3月8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新城欧亚路中段商贸散居片1栋5单元301室 执行依据:(2023)豫1481民初314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14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杜禹霖,男,1989年7月15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茴村镇李楼村杜庄西组051号 执行依据:(2023)豫1481民初353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15299.95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杨朝新,男,1962年5月7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卧龙镇潘楼村杨楼组019号 执行依据:(2024)豫1481民初521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庞争强,男,1991年3月15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马桥镇闫庙村闫庙东组030号 执行依据:(2018)豫1481民初578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4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张元杰,男,1976年8月3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陈官庄镇张毛庄村张毛庄组 执行依据:(2021)豫1481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0525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根据《商丘市法院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6年3月21日(周六)上午9:00-11:00。 二、笔试考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26年3月16日9时至20日17时,进入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n),点击“商丘市法院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书记员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于考前30分钟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应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照考场座次安排入座,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三)个别报考县区法院岗位的考生,路程较远,科学计划,合理安排,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四)考场附近停车紧张,请考生遵守交通法规,科学出行。 (五)考试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公告确定的信息发布方式,因考生原因错过时间的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370-2209708
· 编者按: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蒋笃坤,男,1987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顺和镇蒋后六子村蒋后六子六组034号 执行依据:(2018)豫1481民初113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7928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母玉伦,男,1973年6月20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太丘镇曹庙村 执行依据:(2024)豫1481民初1075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7112.5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王卫红,男,1988年12月7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酂城镇丁桥村丁西组318号 执行依据:(2020)豫1481民初701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31645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陈旭,男,1999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薛湖镇崔庄村崔庙西组169号 执行依据:(2018)豫1481民初496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66213.68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春升,男,1979年7月7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高台村王大庄组080号 执行依据:(2025)豫1481民初1198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4295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谢简忆,女,1979年4月25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高台村王大庄组080号 执行依据:(2025)豫1481民初1198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4295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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