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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加强案件自评自查推进“两评查”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12-06-13 09:50:29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两评查”活动的开展,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效果,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永城市法院按照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不断推出新举措,强化案件的自评自查,确保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提高两评查工作主动性。在充分发挥两评查活动总体作用的前提下,大力推行自评自查、交叉评查、点题评查、随机抽查等办法,各业务庭室自觉成立评查小组并组织本庭人员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着力培养办案人员的主动评查意识和善于评查的能力。

    二是建立评价标准系统,细化、量化评查方案。制定科学、规范、细致、严格的涵盖案件质量各个环节的评查标准,逐项具体量化,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既保证案件评查的覆盖面,又把握案件评查的针对性和侧重点,强化案件评查的实际效果。

    三是规范庭审行为。从仪容仪表、语言使用规范、庭审程序组织等方面对庭审人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进行严格考查,并现场打分和评比;庭审结束后对庭审活动及时进行点评,将好的经验进行交流、推广,同时针对庭审中的用语规范以及案件的量刑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法官在庭审活动中司法作风的转变。

    四是实行全面综合评查制。庭审评查小组对每个法官的庭审活动进行观摩,并给予及时、到位的点评意见和建议;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与送达、审理期限、卷宗装订等进行评查验收,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对存在瑕疵和问题的,由评查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

    五是实行评查结果每周反馈讲评制。审管办及时总结形成评查报告,做到每周一总结、每周—通报、每周一整改,努力将差错的再发生率降至最低;月底召开全体审判人员会议,对上月评查的案件及庭审活动中发现的瑕疵问题进行剖析讲评,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六是建立严格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两评查活动领导组负责人在对评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通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对于能够及时补正的错漏之处,及时告知责任人员,督促其改正;对于无法及时补正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自开展两评查活动以来,该院已对2011年审结的565件裁判文书进行了自查,4个业务庭的正副庭长开了示范庭,3个业务庭开了观摩庭。通过开示范庭、观摩庭,庭审秩序得以规范,庭审技巧得以提高,案件上诉率、服判息诉率有了明显改善。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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