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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五项措施进一步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2-06-26 10:34:26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永城市法院进一步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妥善处理好各类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

    二、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在立案大厅设置了“便民诉讼”服务台,配备了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工具以及诉讼须知等材料,方便诉讼群众书写诉状;对涉及企业发展、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等重点案件,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强力执行,为群众提供快速到位的司法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创新审判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绩效考核和态势分析;加强“诉前调解”、“诉讼调解”、“诉调对接”工作,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借鉴医院专科治疗模式,本着专案专审,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原则,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四、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在“三夏”农忙时节,永城市法院院长江长涛带领执行一庭全体干警亲临执行一线,指挥现场收麦,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村民的一致好评,也为全体干警树立了一个先进榜样,进一步营造了学典型、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加强司法能力提供精神动力。

    五、进一步加强廉洁司法。从制度上建立干警“不能为、不敢为”机制;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院长、主管领导、庭室负责人在全年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在全院干警中推行廉政教育预警制度,坚持每周向全院干警发送一条廉政格言、警句,让廉政教育时刻为干警提神醒脑。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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