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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多措并举提高执行效能

  发布时间:2012-06-27 08:38:08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切实提高执行干警的专业能力,提升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永城市法院紧密结合本院实际,紧紧围绕省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的若干规定》,不断探索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案件执行效率。

     一是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巩固为民司法理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从思想上肃清干警消极懈怠的倾向,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敦促干警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大局意识,执行过程中本着为民服务、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

     二是加强执行干警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不断组织执行干警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拓宽视野,做到学以致用,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工作方法和社会协调能力;要求干警自觉溶入社会,接受社会的锻炼,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摸索出一套实用而又科学的工作方法,夯实干警的业务基础,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完善内外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设立执行廉政监督岗位,由执行局常务副局长靳剑锋和副局长谢长青担任廉政监察员,从内部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日常监督;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关心法院执行工作的人员担任执行监督员,从外部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

     四是发挥联动机制,强化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开展“三夏”集中执行会战等专项执行活动,成立专门的清理积案小组,由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定期召开讨论会研究执行对策;执行局加强与业务庭、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的密切联系与配合,彻底清查梳理积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主动联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以及社会舆论组织,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从严打击规避执行人员,提高执行威慑力。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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