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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创新质效考评机制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2-08-17 10:54:34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关注一线审判动态,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推广成熟经验做法,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永城市法院不断创新质效考评机制,定期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对审判实务中的新、热、难问题进行研读,切实提供审判质效,以实际行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2012年1至7月份,全院新收各类案件2560件,审执结1844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0天,无一超审限,其中1至2月份民商事案件全部以调解撤诉结案,行政诉讼案结全部协调后原告撤诉结案。

    一是健全审判绩效定期通报制度。根据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显示的数据,每月制作审判管理通报,半年进行审判动态分析,不仅将纸质的审判管理通报下发给每位干警,而且将每位法官的结案数、调撤率及审判业绩排名等在二楼大厅、食堂制作牌匾展示,将法官的工作进度和成果公之于众,使每位干警都能在整个工作的座标系中找准自己的定位,营造了“你追我赶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二是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实行合理量化考核。设定了收结案数、判决数、调撤数、调撤率、简易程序适用率、陪审率、服判息诉率、平均审理天数、法定期限内结案数、发改数等二十余项审判质效考核指标。根据审判数据的信息进行逐项积分,对法官的专业能力定量分析和量化管理。专兼职案件质量评查员按照下发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规定的扣分标准,对所有审结的案件逐案评查,对发改涉诉案件重点评查。每年组织两次优秀裁判文书评查,对所有法官的庭审能力组织考评,考评组现场旁听打分。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及案件评查中法律问题研讨会,将案件评查质量、审判质效考评成绩与法官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积极及时的转化考核结果,形成了以审判绩效为导向的业绩评价体系。

    三是严格错案追究制度,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将案件质量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发改案件、抗诉改判案件、无罪判决案件、申诉信访案件登记造册,重点查找问题,写出评查报告。一旦发现错案、违法违纪案件,即启动责任追究倒查。凡被评查为不合格的案件,在追究经济责任基础上,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业务庭一年内有三件以上不合格的案件,庭长、承办人要诫勉谈话,三件以上的,调离审判岗位,做到“管案”与“管人”,“管部门”与“管法官”的有机统一。

    四是及时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争先创优意识。制定并推行了《审判质量与效率奖惩办法》,根据审判质效指标,每月评选出“办案之星”、“调解之星”,在给予精神奖励基础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长期业绩考评成绩较差的法官通报并给予相应处罚,以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带动干警,旗帜鲜明的奖优,坚决果敢的罚劣,做到以“质”论英雄,按“质”排位置,有效激发了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重业务、重学习、重案件质量、重审判业绩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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