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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点、线、面”结合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发布时间:2012-08-27 09:21:19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近年来,永城市法院积极构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大力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对于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防控,逐步构建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三级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的发生。

     一是以岗位为点排查潜在廉政风险。从院领导至一般干警,根据各级各类人员责权大小,对每一个岗位对应确定风险等级,使人人知道各自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进而增强风险意识。通过“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的方式,逐一排查干警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职权行使、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一系列风险点。

     二是以程序为线加强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对立案、审判、评估、执行等案件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岗位“风险点”落实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对可能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并结合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进行动态防控,形成一点带线,一线制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以制度为面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权力观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树立廉洁意识;建立风险防控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社会监督等渠道,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建立预警纠错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采取领导谈话、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措施及时纠正;建立内部防控机制,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层层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和廉政风险台账,并在各庭室张挂廉政风险警示牌,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防控措施,对案件立、审、执实行全程监督。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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