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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三项措施确保廉洁过“双节”

  发布时间:2012-09-27 10:20:27


     2012年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有效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永城法院创新举措、严把关口,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营造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一是严把节前教育关,重申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召开全院干警会,严格最高院“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等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卷、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酗酒、赌博和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等活动。

     二是严把节中督查关。节假日期间,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个别调查等形式,对落实节日廉洁自律规定、节日期间值班到岗到位、高档消费和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廉政走访,对重要岗位及苗头性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提醒相关人员绷紧廉洁自律弦。

     三是严把节后查处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责任,并纳入部门年终考核,将违纪情况记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实时发出廉情预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切实加强干警作风建设。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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