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永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红梅到马桥镇帮助永城法院协调解决法庭建设选址用地问题

  发布时间:2009-10-23 17:38:08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10月21日上午,永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红梅在永城法院院长郭爱平、副院长吴玉斌陪同下,专程到马桥镇会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现场办公协调会,专门解决马桥法庭建设选址用地问题。

        张红梅书记到马桥镇后,与院长郭爱平、副院长吴玉斌、马桥镇党委书记黄新生、马桥镇镇长王伟一道对马桥法庭进行了实地视察,并随机现场办公对法庭建设选址用地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法庭选址,法庭建设是最高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建设项目,对于解决人民法庭的办公条件,方便群众诉讼,筑牢法院审判前沿阵地等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确保按期建成使用,法庭驻地党委政府应当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包括建设用地在内的各种便利条件,这不仅是对法院的支持,也是对党的政法工作的支持,对维护法庭辖区的和谐稳定,提高法庭驻地的政治和社会功能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法院和马桥镇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二是选址要坚持方便群众,满足办公办案需要的原则,用现实的态度和超前的眼光来确定选址,选址要在镇区,靠近镇内主干道,方便群众寻找和通行,要尽量靠近镇党委政府,便于沟通协调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选址要符合上级对法庭设计功能的容纳需要,在节约土地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满足建设用地要求。三是要统筹兼顾,协调与平衡好各方利益,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兼容,照顾性与利益性相匹配的原则,策略艺术的操作好选址中牵扯各方利益的相关实际工作,法院要积极主动的做好用地的利益协调协商工作,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考虑法院的经济困难,最大限度的给予支持和帮助。四是要着眼一个早字,早确定选址位置,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早办理各项手续,早清理用地附属物,确保不影响上级确定的建设日期。马桥镇党委书记黄新生、镇长王伟表示,一定遵照张书记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支持法院工作,确保法庭建设用地需要,让新建的马桥人民法庭成为马桥镇的一道亮丽风景。郭爱平院长对张红梅书记、黄新生书记、王伟镇长的支持表谢感谢,并表示一定与马桥镇党委政府一道把马桥法庭建设成功能齐全、庄严美观的现代化人民法庭。

        通过张红梅书记的现场协调与商讨,初步确定了选址具体位置,并进行了实地查看,对相关事宜达成了基本共识。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俞骅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17054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