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坚持以管理促审判,进一步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促进司法规范化,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挖掘自身潜力,“五个进一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警政治思想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尺,始终坚持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每天一期工作简报、每周一条工作短信、每季一次走访座谈、每半年一次工作通报”的形式,主动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案件向当事人发放案件监督卡,办案过程中随机调查干警办案作风、廉政情况,案件结束后,再由纪检监察部门收回监督卡,该卡存入案件执法档案。
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理论研讨等形式,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先后出台了《永城市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规范司法行为规定》、《当事人来访接待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大对党员法官及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要求法官不断学习,通过自学、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来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并建立审判质效周通报、月排名、季分析制度,对部门和法官个人的审判质效数据和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并进行公示;通报中加强对庭与庭、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横向、纵向对比,并进行质效分析,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指导。
五是进一步加强判后答疑。当事人对裁判存有异议的要开展判后答疑工作,首先由案件主审法官进行答疑,无效者再由所在庭庭长进行答疑,必要时由分管院长进行答疑。答疑工作要制作笔录装入卷宗,防止答疑工作流于形式。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立案风险、判前风险、执行风险、舆情风险四项评估机制,对一些重大、疑难、群体性或媒体关注的案件,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处理,防止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完善和谐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流程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落实首访责任制、领导公开接访、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树立源头治理意识,将预防理念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每个环节,全力预防和化解涉诉涉法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