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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三健全三强化”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2-11-26 09:28:13


       永城市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永城市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逐渐形成了规范、高效、透明的“全方位监控、精细化考核、电子化建档”审判管理机制,办案周期明显缩短、案件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公信度显著提高,得到永城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5021件、审结4018件,结案率80.1%,平均结案周期民商事案件37天、刑事案件24天,同比分别下降15天、3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0.20%,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坚持案件质量一月一评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讲评,一年一评比的奖惩机制,各部门根据评查结果,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对策或建议,提交审管办。审管办汇总梳理后,对所提建议或对策进行可行性评估,写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提交党组及审委会研究。

        二是健全庭审质量考评制度。制定《法官庭审能力考评实施办法》,考评组由审管办牵头,召集有关庭室负责人,并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由考评组进行点评,当场评析,当场打分,对失误及瑕疵之处进行分析指导。

        三是健全裁判文书考评制度。成立裁判文书考评小组,采取自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半年组织一次裁判文书考评。对发回重审、改判、抗诉等类型案件重点考评,先由原主审人写出自我剖析报告,审委会每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讨、分析,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四是强化流程管理。以审判流程管理为平台,以时限管理为核心,以节点管理为内容,对案件的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监督管理。流程信息录入及案件信息生成全部在网上完成,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自动生成案件信息表及相关法律文书,形成电子档案。

    五是强化节点管理。审管办在对案件进行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断、中止、扣除等四类案件节点的监控。流程网通过黄色预警、红色提示、督办信息、院长提示和院长督办令等形式,在各个工作节点提醒办案人员限期办案,确保案件的良性循环。

     六是强化质效考评。每月制作审判管理通报,并将每位法官的结案数、调撤率及排名在大厅、食堂展示,每月评选出“办案之星”、“调解之星”,并根据办案人员的收结案数、调撤数、调撤率等十余项审判质效考核指标进行逐项积分,纳入年终部门和个人业绩考核档案,形成了以审判绩效为导向的业绩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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