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千里迢迢到永城来帮助网友,没成想却钻进了网友预先设置的陷阱,身上钱财被网友等人持刀洗劫一空。10月22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这起首例抢劫外地网友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宣判,被告人刘磊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初,被告人刘磊伙同李XX、丁XX(女,又称莉莉)多次上网聊天,意欲在网友身上发财。后由丁XX出面,以“爱恨情仇”为昵称,聊到一个安徽省铜陵市的网友王某某,丁XX称自己与父母生气,想离家出走,王某某便让丁XX到其家去,丁XX答应后谎称借朋友几百元钱要还,让王某某到永城来接自己,来时多带些钱。王某某答应后被告人刘磊便伙同李XX、丁XX详细策划了王某某来到永城后对其进行抢劫的具体计划和细节。11月7日对网友丁XX颇有好感又很是信任的王某某兴冲冲乘车来到永城后,丁XX将王某某从车站带至本市西城区劳动街预先开好房间的宾馆内,两人略做交流商谈后,王某某交给丁XX现金700元让其偿还借款,丁XX即离开房间。不久后,按照预先约定的行动计划,被告人刘磊手持匕首伙同李XX进入房间,逼迫王某某脱掉衣服然后对其实施抢劫,共抢劫王某某现金1000余元与手机两部,并将王某某衣服踢进床下以防止其追赶,又从抢来的钱里拿出100元丢给王某某做路费,之后两人迅速离开。王某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刘磊被公安机关抓获,李XX、丁XX在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持刀对外地网友进行抢劫,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为保护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法对被告人刘磊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
这个案例也告诫我们,正常的上网聊天固然可以增进网友间的感情,是美好的。但在网友要求见面时也要三思而后行,要为自身的安全考虑,要有防范意识,不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