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消除当事人的疑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永城市法院将法律释明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和诉后等环节,收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一、在立案阶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逐条向当事人解释《诉讼风险告知书》,并对诉讼程序予以告知,制作告知笔录,由当事人签字;不予立案的,充分释明原因,消除当事人误解,并告知其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
二、庭审前,承办法官主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以及注意事项,增强当事人对诉讼风险的承受能力。根据案件争议焦点,开展针对性的庭前调解活动,将释明和调解有机结合。
三、庭审时,重点围绕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以及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释明,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四、宣判后,承办法官就裁判文书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依据及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等进行释明,做好判后答疑和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五、在执行环节,以笔录形式就《执行风险告知书》的内容征求申请人的意见,对当事人仍存在的疑惑的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释明;在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时一并送达《执行须知》,释明不主动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当事人自愿履行,提高执行和解率和结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