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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项措施力促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3-02-04 08:35:25


    永城市法院网讯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永城市法院时刻高度重视,坚持贯彻“十八大”关于司法公正的工作要求,以审判管理工作为切入点,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化管理举措,确保案件质量持续提升,全面推进司法公正,努力实现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

    坚持正确导向,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优秀的审判绩效为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提高均衡结案水平对促进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重大意义;完善审判管理制度,科学设定审判绩效考评指标并进行阶段性考核,将审判绩效目标考核与干警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相挂钩,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审判绩效考评的约束、激励和引导作用。

    严格审判流程,推进审判规范化。以审限监管为主线,强化审判程序和实体裁判的监督和制约,实行全方位跟踪监管,严格立案、归档、调卷、延期审批程序和期限;大力推行随机分案工作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分案程序和工作机制,避免内部人员说情和干扰办案;定期组织审委会成员召开审判运行形势分析会、通报会,促进审判工作均衡、良性发展。

    强化案件审判,提高审判透明度。大力推行庭审公开活动,经常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审判中充分采纳人民陪审员意见;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和公众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促进审判透明公开;进一步完善庭审直播系统,打破时间和空间局限,让广大群众同步了解庭审情况,为网民监督法院庭审工作提供平台。

    加大卷宗评查力度,提升审判质效。各业务庭定期将上月所结案件卷宗报审管办,由审管办按《案件质量考评标准》逐案逐卷评查,对需要整改的案件退回案件承办庭限期整改,评查完的案卷由审管办直接移交档案室归档;规范文书上网体制,适时随机抽取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质量评查,从中评选优秀和较差的裁判文书,并在全院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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