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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被河南高省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3-02-18 11:02:22



  永城市法院网讯 2月16日,永城市法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永城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争先创优为龙头,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精细运作为手段,以高标准、严要求、争一流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抢抓机遇,务实苦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基层法院管理创新工作模式,形成了案件审理公正高效,队伍建设严管厚爱,综合管理规范精细的管理机制,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得到了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商丘市委陶明伦书记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1年获得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先进单位”,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永城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940件,审执结5757件,结案率96.9%,同比收案增长4.1 %,结案增长6%。未出现一起超审限案件,发改率由上年的8.8%降为2.36%,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72天降为40天,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系统“案件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执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推进商丘和谐稳定百日攻坚活动”先进单位,近三年获得“国字”和“省字”先进20余项,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丘市委政法委、永城市委先后作出决定,号召向永城市法院学习。

  2013年,永城市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深化工作举措,打造好、推广好、创新好“永城模式”,积极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更加积极主动的、优质高效的、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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