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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举措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

  发布时间:2013-02-22 09:04:00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推进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永城市法院党组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王胜俊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司法作风的讲话”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有效措施,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改善环境卫生质量。良好的环境是顺利开展工作的有力保障,该院从细节之处入手,加强了对各庭室的办公室及审判庭卫生质量的监管力度,发出“法院神圣地,环境要给力”的倡议,要求各庭室保持良好卫生环境,即使做不到一尘不染,也要保证井井有条,并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法院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提升干警司法技能。高度重视对干警特别是一线法官的培训,改进培训的内容和方式,确保学习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增强法官的理论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工作标准,克服松懈懒散、相互推诿、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以敢想、敢拼的精神锐意进取、突破创新,为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增添动力。

    创新监督管理渠道。落实明察暗访制度,查实干警在岗情况。在充分发挥监察室监督作用的同时,采取庭室随机互查制度,双管齐下,督促全体干警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按时上下班制度,提倡早到晚走,有事确需外出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若所需时间较长,必需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违法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保证各项工作实现制度化、长效化,完善惩处制度并要求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守,狠抓落实;加强监督,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严重者除通报批评外还要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使规章制度真正得到落实,促进司法作风转变。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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