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2012年,永城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永城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始终按照“队伍管理警营化、制度建设规范化、警务装备现代化、履行职能全面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在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严谨工作作风,依法执法办案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为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安全保障。法警大队多次被永城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商丘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先后3次被省高院评为司法警务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0年被省高院授予“司法警察标准化警队”、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司法警务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规范制度,保证队伍建设质量。本着“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治事”的原则,从建章立制入手,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抓制度促管理,抓制度促发展,抓制度促成效;制定《出警制度》、《训练制度》、《警用装备管理使用制度》、《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等20余则工作制度,并将之汇编成册,每个法警人手一本,使各项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规范管理,铸造一流的战斗集体。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并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将法警工作细化到会务、生活管理、安全保卫、礼节礼貌、警容风纪、值勤值班等各个方面;提押、值庭时要做到“五严”,即提押被告人突出手续严、途中突出监视严、候审突出看管严、开庭突出值庭严、警卫法庭突出检查严,确保工作万无一失;每天上午七点四十分全体法警集中,对前日安保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态势,掌握信息,消除隐患;每日半小时体能训练,每周一次队列训练,每月一次综合评比,每年一次封闭式强化技能训练,切实提高法警的业务水平和服务审判、执行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规范作风,巩固队伍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次政治学习、每月一次工作小结,每季一次训练讲评,“以教育润心,以制度束行”,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的法警队伍。全体司法警察、法警大队队长与院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警务督察室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从行为、举止、着装、礼节、礼貌等细节树立法警良好形象,使司法警察成为法院文明执法的窗口。
四是规范用警,打造“一专多能”的武装力量。严格用警程序,实现执法规范化。制定《司法警察用警审批表》,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派警制度,业务部门如需用警,必须填写《司法警察用警审批表》,由法警大队统一安排警力;严格值庭押解程序,实现职能规范化。凡开庭审理案件,法警一律值庭,对矛盾易激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承办人提前告知法警大队,及时增加值庭法警,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严格警务考评,规范内部监督。警务督察室定期、不定期对法警值庭押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每月通报一次,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013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司法警察工作将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在今后工作中,永城法院会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虚心学习和借鉴先进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成功经验,以“永城模式”为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辖区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