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家住河南永城的赵某却另辟蹊径,打起了骗取医保费的主意。2月25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在永城市人民医院等三家医院住院治疗,在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后,又利用相同的住院信息,使用虚假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在永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报销医疗费42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赵某在审计部门审计发现后,已将所得赃款全部退出,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