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永城市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打造“为民型”法院。
一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置“便民诉讼”服务台,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上门开庭、上门回访。成立维权合议庭,专门审理进城务工人员、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民事案件。
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开辟维权“绿色通道”,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当事人意见征集卡”,从审判作风、便民服务等方面广泛征集当事人意见,对意见综合整理后,逐一改进落实。坚持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加强法制宣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矫正机制。聘请四名专业素养高、社会责任感强、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心理辅导专家组成专家组,与少年法庭法官一起,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和干预、心理调节和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危机、弥合心理创伤,引导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
四是进一步创新审判模式。加强巡回审判力度,把案件开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就地化解社会矛盾;以“速裁中心”为依托,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同意速裁的民商事案件,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迅速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扩大司法救助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拓宽救助手段,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于经济确实困难或身心遭受重创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经济救助和心理救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