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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强、抓、提、重”为优化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13-03-25 08:37:28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永城市委“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会议精神,永城法院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推进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努力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强意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和领会马富国市长在“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时刻关注市委市政府的最新信息和工作要求,重视和加强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核心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充分认识到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对优化辖区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作用。

     抓宣传。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主动倾听民意、了解民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开展巡回办案、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全面而深入地开展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维权能力。

     提能力。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探索适合辖区实际的审判方法,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组织、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交流,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重调解。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针对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主动加强与公安、政府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不断探索和创新调解方法,力求用最小的代价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信访隐患,营造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优质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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