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永城市法院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提质量树形象

  发布时间:2013-03-26 08:36:57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力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实行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执行)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提升案件质量,树立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为了保证案件监督卡制度的有效实施,永城市法院在3月22日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制订了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落实。实施细则规定,案件监督卡由监察室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放,内容包括办案人员是否依法办案、有无违反“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十五项规定的行为,让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监督。细则明确告诉当事人在案前、案中、案后发现案件承办人有不廉洁的行为,可以填写此卡,邮寄或送到法院监察室,监察室根据案件当事人在监督卡上反映的有关违法违纪问题,依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违纪情况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为保证该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该院要求,审管办要将上述信息作为报结案件时的必填项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报结,同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部门和案件承办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纪处理。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A1MDgzNDU2.html

责任编辑:翟玉华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22487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