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永城法院坚持对审结案件“月月评、件件评”的质量评查原则,抽调精兵强将利用5天时间对今年1-2月份审结的案件进行了全方位的评查活动,并召开全院干警会予以讲评,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2月份,全院共审执结民商事、行政案件270件,本次共评查案件210件,占审执结案件数的77.8%,其中评查民商事案件163件,占审结案件数的92.6%。在评查过程中,评查人员按照本院制定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对案件审理过程、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环节逐项评查 ,逐案打分,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并按照《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规定的案件质量标准,逐案划分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为避免一评了之的现象,更好地利用评查结果,本次案件质量评查与以往相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案件质量采取横向对比。对每个庭、每名法官被评查的卷宗算出平均得分,按平均得分高低对业务庭、办案法官排出名次,张榜公示,每个业务庭、每名法官所办案件质量的优劣一目了然,达到激励鞭策作用。二、瑕疵卷宗采取修后重评。凡被评查出存在瑕疵的案件,将案件质量评查表发给承办业务庭及承办法官,限期对评查表中指出的问题给予修补,并将修补后的卷宗交回审管办重新评查,不按期修补或修补后仍被评为存在瑕疵的,张榜通报并扣发该业务庭当月案件质效奖励。三、案件档次挂钩质效奖惩。凡被评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案件,案件质效奖励减半,被评为不合格的案件,取消质效奖励并同数额惩罚,被评为优秀档次的案件,双倍给予案件质效奖励。上述评查结果均纳入法官年度绩效考核。四、评查结果通报全院干警。将评查报告以《审判管理工作通报》的方式印发全院干警,主管院长对评查出的共性、个案问题逐项讲评,强调同类问题下次评查再出现的惩罚措施,案件质量分值高的业务庭及承办法官介绍好做法、好经验,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