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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多项举措开展“超期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3-04-10 09:35:47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有效清理超期执行积案,河南省永城市法院积极采取多项举措,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

    提高思想认识。要求法院执行干警深刻认识开展“超期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依法、依规执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超期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辛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清积活动日常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执行局,办公室主任由执行局常务副局长靳剑峰兼任。

    制定执行预案。组织专人对超期执行案件进行逐案排查,摸清底数,进行归类,建立台账,对每一起执行积案特别是超期三年以上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认真分析未执结的原因,制定周密、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配齐配强执行力量,加大执行一线人员、装备、经费投入、形成整体合力,集中优势资源开展好此次专项活动。

  加大打击力度。把此次清积活动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结合起来,定期向社会公布“赖账户”名单。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大对“老赖”的制裁力度,促进执行积案化解。

    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为开展好此次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活动进展、取得的成果以及此次专项活动的典型案例,通过正、反两方面引导,积极促成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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