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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第十六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04-12 14:48:50


    永城市法院网讯 4月11日下午,永城市法院组织全体干警收听收看了全省法院第十六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聆听了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在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视频会议结束后,永城市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警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安排部署。

    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通过集中上党课、组织座谈交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反面典型为镜子,认真分析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主客观原因及造成的危害结果。  

    进一步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设置执行专户,要求所有执行款必须进入专户保管,并由专人负责,执行人员不得直接收取被执行人现金或票据;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由执行人员填报有关支付案款审批表并附其他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    

    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实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用车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公车出行须持派车单,由用车人签字并登记时间、事由、目的地、起始里程、返回里程,驾驶员每天填写一份工作日志,每月月底小车班长公布用车记录。

   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进一步加大重要权力监督力度,坚守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开,杜绝“衙门作风”,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推进案件廉政回访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力维护公平正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

   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惩处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出台的《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干警违纪行为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司法廉洁。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法院的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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