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庭审和刑事裁判文书制作工作,提高刑事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裁判文书质量,全面推进刑事审判公信力建设,永城法院积极开展“规范刑事庭审、规范刑事裁判文书制作”(以下简称“两规范”)活动。活动开展以来,该院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不断推出新举措,强化刑事审判的规范化运行,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副院长萧冰芝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刑事庭、少年庭、研究室、审管办、审监庭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络协调、数据统计、材料报送和指导活动开展情况,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提高“两规范”工作主动性。参照“两评查”活动的方式,组织成立评查小组,采取开示范庭、庭审评查等方式进行,大力推行自评自查、交叉评查、点题评查、随机抽查等评查办法;开示范庭时,安排审判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开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并给予点评。至今,已评查刑事庭审18件,评查刑事裁判文书136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38人次。
建立“两规范”标准系统。制定了《规范刑事庭审、规范刑事裁判文书制作实施方案》、《刑事案件庭审评查细则》、《刑事裁判文书评查计分标准》、《优秀刑事裁判文书评选及奖励办法》、《瑕疵刑事裁判文书评查追究办法》等文件,使“两规范”活动更加科学、规范、细致、严格,切实做到有章可循。
规范庭审行为。从仪容仪表、语言使用规范、庭审程序、庭审驾驭、庭审纪律等方面对庭审人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进行严格考查,庭审结束后对庭审活动及时进行点评,将好的经验进行交流、推广,同时针对庭审中的用语规范以及案件的量刑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目前已编发《刑事案件庭审评查通报》5期,对6件在庭审中出现不规范、不标准的案件进行了通报,起到了鞭策、激励和促进作用。
注重裁判文书质量。对裁判文书的制作,从文书结构、措辞用语、事实叙述、裁判说理、法律用语等方面着手,要求说理充分、有理有据,语言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对于存在的瑕疵和问题,由文书评查小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不断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提升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建立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审管办及时总结形成评查报告并召开全体审判人员会议,对上月评查的案件及庭审活动中发现的瑕疵问题进行剖析讲评。活动领导组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对于能够及时补正的错漏之处,及时告知责任人员,督促其改正,对于无法及时补正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