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永城市法院“五个完善”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3-05-29 09:53:38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永城市法院“五个完善”,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小组,由政治处专人负责制定联络工作计划及接待等日常事务。此外,每年确定一个专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进行调研,选择一批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现场监督执行活动,定期走访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完善与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机制。结合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联系和沟通,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相关案件情况,探讨解决纠纷的途径和办法,用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化人民陪审员的整体结构,广泛吸收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中思想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热爱人民陪审事业的群众为人民陪审员,发挥他们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通过他们宣传法律、沟通民意。  

    四、完善随案征求意见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案向当事人发放案件征求意见表,征求当事人对办案各个环节、办案法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案件结束后,再由纪检监察部门收回存档,按期分类梳理,掌握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意见。    

    五、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在农忙季节实行弹性工作制,利用早中晚时间到案发地、厂矿、村庄开庭、调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责任编辑:翟玉华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23059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