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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强抓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发布时间:2013-05-30 10:44:22


  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促进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永城市法院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大力加强干警司法能力建设,实现了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转变,带动了队伍素质和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健全制度。研究制订了《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从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真正做到工作有规范、行为有要求、违纪有追究。

    加强培训。坚持专项培训、学历培训、岗位培训、晋级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广大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辨法析理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以及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

    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实施“薪火相传”计划,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定期开展业务测试、研讨、观摩庭审等岗位练兵活动,举办法官论坛、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全面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干警全部参加司法考试,并予以适当奖励。目前,法院硕士研究生8人,在读硕士研究生12人。

    强化考核机制。制订了全面细致的考核办法,为每一位干警建立了业绩档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相结合,对每位干警的个人素质、审判技能和工作业绩进行逐项积分,纳入年终部门和个人业绩考核档案,作为岗位调整、晋级、晋职的主要依据,有效地激活了创新机制,促进了法院工作的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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