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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举措为防止“留守学生”被侵害上“保险”

  发布时间:2013-06-06 10:31:29


  永城市法院网讯 近年来,针对农村留守学生群体问题日益突出的现象,永城市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多种措施维护留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留守学生撑起司法的保护伞。

    及时受理,提供司法便利。开辟绿色维权通道,对涉及留守学生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同时,对确有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进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及时有效地维护留守学生的合法权益。

    搞好协调,构建维权网络体系。与公安、教育、文化等部门搞好协调,定期就留守学生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合力,确保留守学生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重点帮教,挽救失足留守学生。在审理留守学生犯罪案件时,邀请心理专家参与案件庭审。庭审中,心理专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及情感疏导,并与留守学生父母面对面沟通,共同做好留守学生的帮教工作,从而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

    法制宣传,强化监护人责任意识。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巡回审判等形式,使留守学生的监护人、实际监护人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家庭责任意识和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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