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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推行“绩效考核到个人”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07-30 10:09:18


  永城市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永城市借助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到个人”工作举措,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在全院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讲实干、重实效、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今年上半年绩效考核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二名、商丘市第一名,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细化指标、明确目标。在省院和中院绩效考核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对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将每位干警在业务学习、工作纪律、思想作风、廉政勤政、工作质效、案件质量、信访上访情况、调研水平、综合工作情况等进行量化、分解,一人一表,实行百分考核制,使每位干警都清楚自己要履行的职责,要达到的目标,做到职责分明、有的放矢。

    二是动态管理,树立信心。实行日常考核、每月通报、半年总结、年度考评相结合。各部门对干警的绩效考核数据指标逐日进行记录,并量化成考核分值。月底召开绩效考核推进会,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干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小结、打分后在会上进行通报。每季度末,院绩效考核办根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考评部门对干警平时考核情况和督查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全年考核实行公开考评制,绩效考核办根据收集到的情况和资料,结合各考核职能部门上报的数据,对各部门、各个法官进行排名通报,并在二楼大厅张榜公布。

    三是公开透明,公正考核。制定并下发详细的《绩效考核方案》,让每个干警充分了解考核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熟悉考核文件,理解考核精神。每月召开一次绩效考核专题例会,听取绩效考核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考核方法。绩效办统计出每位干警的绩效考核分值,评出等次以工作通报、大厅食堂牌匾公示、电子屏幕展示等形式公开,让干警对自己的绩效考核情况了熟于心。

    四是落实奖惩、转化成果。将考核结果分类排名,根据个人绩效得分情况,设一、二、三等奖,发放季度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在此基础上,每月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三无法庭”,年底评出全年“三无法庭”、立功受奖人员,并均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提拔重用中层正副职、解决职级待遇时,绩效考核成绩优异者优先提拔和解决,打破了大锅饭、平均摊、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无区别的状况,从而形成了“有为才有位,有位须有为”的创业导向,切实实现了绩效考核成果转化。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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