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永城市法院在交警部门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庭”,辖区内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由该速裁庭“一站式”办理。速裁庭成立3年来,共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600余件,不但快速化解了矛盾,而且实现了无错案、无上访、无发还改判,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现场指导。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设立“法官咨询处”,通过法官“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增强当事人“打官司”的证据意识、风险意识,缓解了当事人的对抗心理,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同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现场指导民警调解,及时协调解决调解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80%以上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交警大队及时得到了化解。
调解优先。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针对每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法官都在细心阅卷后,按法定标准计算出具体的赔偿金额,然后按照赔偿金额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当事人之间寻找解决问题的平衡点。此外,速裁庭还主动邀请处理事故的交警到庭共同参与调解,提高了案件的调解效率。
积极创新。立案后,速裁庭及时传唤各方当事人调解、开庭,一般当事人只需两次到法庭便案结事了;为了防止案件原被告双方僵持不下,小矛盾引发大问题,速裁庭鼓励被告积极垫付伤者的急救费、医疗费,缓解双方矛盾。此外,交通速裁庭创新措施,加大了对不诚信被告的惩罚力度,让被告预见到不履行的后果,从而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