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10月31日上午,永城市法院与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在永城市法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永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和部分班子成员、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张明新参加了签约仪式。
此次合作旨在发挥高校与法院各自在法律研究及人才培养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同搭建法律理论研究平台,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民司法事业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学人才。根据约定,法政学院可以聘请法院领导和法官担任法政学院的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律诊所教师和研究机构人员,可以聘请法院资深法官担任兼职教师参与授课,可以在法院设立实践教学基地,法政学院老师和学生经本人申请,法院同意,可以担任法院法官助理;法院可以聘请法政学院老师担任相关审判业务庭的庭长助理,可以为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为学校模拟法庭提供帮助。双方还将联合开展案例与应用法学研究,举办学术会议,相互赠送学术性资料和研究成果等。
江长涛院长表示,永城法院对双方的合作成功充满信心,相信永城法院的发展在同法政学院学术优势的结合下将提到一个新的水平。张明新院长表示,此次合作进一步加强了法学研究与司法实务工作的交流,为学校的教学、科研与司法实务结合提供了良好平台,有助于推进学校法学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双方定能达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