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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个强化提高案件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3-11-07 08:42:30


     永城市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永城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强化四个方面,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  

     强化流程监管。充分发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对案件的立案、分案、送达、排期、开庭、结案、归档等各个审判节点全方位监控,定期检查督促。明确立案、审限变更、承办人变更、结案审批、归档等重要节点的操作标准和要求,发现超期违规行为,及时通过警示、催办、督办等方式予以纠正。截至目前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091件,无一超审限,7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庭全部达到了数字化,实现了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网上直播、多媒体电子示证、庭审实时监控等多项功能。  

      强化案件评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重点评查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严格按照庭审质量评查标准对庭审活动进行评查,主管审判业务的副院长参与,并将评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审管办每月组织业务骨干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对优秀裁判文书及瑕疵文书张榜公示,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考评。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活动5次,对审执结的3000余件案件逐案评查,对183起案件的庭审进行了评查,对2469件上网文书均进行了评查。      

      强化审判通报。每月对审判指标、执行指标进行评估,结合上级法院公布的质效评估数据,从横向、纵向两方面,分析本院在全省、全市法院系统中的位次,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应对措施,供领导决策参考。同时对全院个人审判绩效情况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分析,督促月度排名靠后的部门和个人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开展整改。共印发《审判管理工作通报》27期,发出司法建议3件,均得到落实反馈。    

     强化绩效考评。将案件质量、审判效率等均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范畴。量化评估指标,坚持每月汇总、每季考评、半年综合考评,为年终评先争优、奖励和排序提供依据,同时对法官的业务素质、审判工作的质效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法官立功受奖、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在全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有力促进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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