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永城市法院积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坚持创新思维,改进举措,完善制度,实现外部监督与内部管理的有效对接,推行阳光司法工程,提升司法工作成效。
一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采取走访、回访、下访,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发现工作不足。一年来走访群众4000人次,召开座谈会12次,发放征求意见卡一万余份,收集意见建议四十余条,为改进工作,服务群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主动开展法制宣传。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发案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入工厂、社区、乡村巡回办案2000余件,为辖区乡镇、学校、企业举办“普法巡回大讲堂”讲座6场次。院长江长涛在永城教育学院、民一庭庭长黄建民在神火集团葛店煤矿举办的法律讲座,受到广泛好评。
三是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审务公开。在立案大厅设置接待、申请立案、案件查询等六个窗口以及审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公开各部门职责、当事人权利义务、办案流程等,公告开庭案件、开庭时间地点和合议庭组成人员,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庭审公开。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旁听,对旁听庭审不设置障碍,实现“阳光司法”。文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裁判文书外,其余裁判文书一律在网上公开。执行公开。设立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栏,公开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官联系方式、举报电话,置执行工作于阳光之下。
四是真心接受监督。定期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来院视察,旁听具体案件的审理;对人大代表提案和督办案件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落实,并限期办结、限期向人大予以汇报;坚持工作汇报制度,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的审理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接受工作指导,在个案办理上主动接受监督,力保司法公正。一年来,在积极汇报工作的同时,编发《法院工作信息》、手机短信200余期,邀请代表、委员和相关人员旁听庭审1000余人次,把监督落到了实处。
五是陪审员全程陪审陪执。该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职能作用,对各业务口实行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量化考核,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比例;积极创新体制,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引入执行领域,对情节复杂、案件社会影响面广等类型案件,实行陪审员全程陪执,提升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556件,参与执行案件36件,所参审参执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执结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