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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行政审判注重和谐司法

  发布时间:2013-12-09 09:25:58


    永城市法院网讯 永城市法院积极拓展行政审判职能,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在监督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上重实效,多年来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中一直名列前茅。

    永城市法院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坚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使之能够及时了解本单位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坚持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维护稳定,和谐乡邻的社会效能。选取交通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打假、行政不作为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开展巡回审判,组织当地群众或被告单位职工旁听案件审理,通过现场审理、以案释法,使旁听者受到法制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坚持能动司法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在制作司法建议书时努力做到把握准确,说理透彻,依据充足,建议合理,行文规范,确保建议质量和可行性。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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