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永城法院强化督查联络推动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3-12-16 09:02:26


    近年来,永城法院督查联络工作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心,建立三项督查联络工作机制,不断改进督查联络工作方法,积极发挥督查联络工作职能,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连续多年督办交办案件办理率和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率、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保持100%。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督查联络工作规定,建立督查联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督查联络案件的范围、督查联络的方式方法。将督查联络工作列入年初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分管领导。积极开展与代表委员结对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来院视察、座谈交流、参加重点课题调研等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

    二是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是有效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永城法院着力健全机制,狠抓程序规范,明确责任分配,切实抓好上级机关和领导重大决策、交办、督办事项的督促落实。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根据党组和领导的意图,及时拟定督促检查方案,组织专门班子,跟踪决策落实的进展情况,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决策落实的全过程。对上级领导交办督办案件,按照“收、呈、转、办”的流程,做到即交即办、全程跟踪、限时完成、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三是完善责任落实制度。由部门负责人为督查联络工作责任人,凡在工作中涉及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主动与督查联络办公室联系,构造督查联络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建立联络会议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召开督查联络工作会议,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四是抓关键,提高质效。市法院在联络督查工作中明确分工,把好了责任关;认真研究,把好了公正关;及时反馈,把好了时限关;规范答复,把好了质量关;讲究方法,把好了效果关。全市法院还把加强指导作为深化联络督查工作的具体举措,大多数法院领导对每一件与法院有关的建议和提案逐一过问,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时限,对办理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对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领导交办的案件,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综合性的疑难复杂案件,切实加强指导,既掌握了案件的办理情况,又实现了工作指导。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23644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