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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0-01-20 11:09:11


     永城法院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作用,与时俱进、丰富载体、突出特色,选准法院文化建设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努力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文化品位,提升广大干警的精神境界,助推各项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开展宣传信息调研竞赛,促进宣传文化。我院成立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党组成员身先士卒,带头撰写。同时把各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具体分解到每个庭室、每个人,明确奖惩标准,对完成指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除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外,还作为年底评先晋职的重要依据,对完不成任务的,除在经济上予以处罚外,年底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对被中央主流媒体转载的信息、案例、论文的个人,纳入人才库重点培养,提拔干部时优先考虑。从而形成了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法院文化气息。

     二是开展演讲比赛,提升精神文化。为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干警树立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激励干警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勇于争先创优,营造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我为法院添光彩”等演讲比赛活动,通过演讲比赛,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有了新提高,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有了新增强,全院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举办廉政书画展,构筑廉政文化。为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坚持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将廉政格言警句制作成镜框,悬挂在办公大楼各层的走廊内,教育干警时时警醒,防微杜渐。积极拓展廉政文化空间,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举办了全国“清风杯”廉政书画展,即陶冶了干警的情操,又教育干警廉洁奉公。新颖的教育形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文化。从审判、立案、行政管理工作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当事人来访接待制度》、《永城市法院规范司法行为规定》等规章制度,要求法官在审判中严守中立,树立公平正义的司法形象;生活中要注意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行为庄重,树立健康向上的个人形象。

  

责任编辑:孙新建 翟俞骅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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