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你们双方都能做些让步,摒弃前嫌,过去的便成云烟,这对你们双方今后的合作开发都会大有裨益”。1月15日,在永城市一处停建的工地,永城市人民法院代院长江长涛的一番谆谆话语,拉开了成功化解一起人大代表上访案件的开端。
2007年上半年,原告商丘百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与被告刘丽等四户(甲方)签订协作开发房地产协议,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与乙方联合开发商住楼,乙方出资承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房屋建至一层时,2008年4月,刘丽因与他人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致使工程停工。2009年6月,刘丽与他人的土地使用权纠纷结束。2009年8月11日,刘丽以原告在其不知情又未取得工程计划许可证擅自开工为由,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商丘百惠房地产公司不同意,于2009年8月26日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被告通知无效,并另案起诉,要求刘丽赔偿耽误工程工期所造成的损失。
在案件审理中,双方情绪一度非常激烈,均表示,宁愿炸毁在建楼房,也不同意调解。官司奉陪到底,形成了赌气官司,该案调解陷入僵局。
原告法定代表人蒋杰系省市人大代表、永城市政协委员、永城法院司法监督员,认为公司有理,法院有久调不决,袒护被告之嫌,要求法院尽快判决。在没达到其要求的情况下,便向本院领导和商丘市中级法院院长宋海萍反映,并提出对本案不再进行调解,强烈要求法院尽快判决,否则便要在即将召开的人代会、政协会提出议案。对此,宋院长指示要求,尽快公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
刚刚到任永城法院的江长涛决定,通过“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化解此纠纷。于是在通过承办法官了解案情,摸清当事人上访原因的基础上,首先带领承办法官实地查看了在建工地。15日一大早,江长涛便顶着寒风回访了双方当事人,详细听取了他们的意见,设身处地的一起探讨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和方法。先让他们冷静下来,江长涛又用电话联系双方代理律师,争取调解结案,历经数轮的争吵、调和、再争吵、再调和,双方争议虽有拉近,但仍未有实质进展,大家没有心思吃午饭。于是,江长涛先是以永城相让胡同的故事,讲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开启他们的心智,接着又辩法析理,讲调解的好处,让他们明白和解双赢是长策,解开他们的心结,终使双方态度松动,相互同意让步,江长涛看到时机成熟,便开始实质调解,先会同办案人员拿出调解意见提供给双方当事人参考,经心平气和的耐心协商,于晚7点达成一致协议,办案人员现场制作了调解笔录和协议笔录,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意,终使这起案件起死回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起案件能调解,真不容易!真不容易!”蒋杰代理人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