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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14-08-21 11:17:21


    永城市法院网讯 “如果您在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办案人员违反审判执行纪律,请如实填写随案发放的廉政监督卡,我们将及时核查处理,并向您反馈处置情况……”这是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时,随受理案件通知书发放的廉政监督卡上记载的内容。

    廉政监督载明了干警在执法办案中有可能出现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作风粗暴、违规收费等15项违纪违法行为,供当事人行使监督权时对照,并写明法院监察室受理举报的电话、网址等内容;当事人如果发现办案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不文明行为,可在案件办理期间或案件审结之后,按照联系方式反映到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至2014年7月底该院共发1500余分。这是永城市人民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中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的具体举措。()‍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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