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为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在全院干警中营造崇尚学习、热爱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及时检验和巩固学习效果,促进共同学习提高,实现学习资源和学习成果共享,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和人文素养,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永城法院决定从2014年8月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读书学习交流活动。8月20日上午,二名干警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由此该项活动进入了具体的实施阶段。
此前,永城法院已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的有关通知》。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自觉学习、热爱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每天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干警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强学习和思考,精心准备,认真撰写发言稿,并在交流发言后将发言稿交政治处,增强交流发言效果,努力实现相互交流、共同学习提高;对50周岁以上的干警原则上不要求进行交流发言,但要求必须参加学习交流活动,并鼓励参加学习交流,撰写学习交流材料。同时,决定利用周一全院干警理论学习时间,每周进行一次读书学习交流活动,每次由二名干警进行学习交流发言,时间为每人30分钟左右并对交流发言顺序作出了具体的安排,按照计划,活动到十一月初结束,这就为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