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法院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以来,永城市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的工作举措,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执行活动。截止到8月25日,已摸排执行线索42件,实际执结案件18件,逐步实现案件执行全方位公开、多角度宣传、深层次打击的工作局面。
领导重视,保障有力。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和执行局全体干警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江长涛任组长,执行局长聂平任副组长,抽调2名基层法庭庭长、1名副庭长和1名政治处副主任充实到执行一线,成立7个执行小组,每组由1名中层领导担任组长,配备执行车辆,保证执行经费,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合作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规避执行的“老赖”;出动宣传车20余辆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为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完善制度,多措并举。建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细化案件流程节点,对立案、财产查控、处分、结案等各环节实行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全程跟踪管理,杜绝消极执行和腐败现象,做到不留死角,彻查彻清;加强执行局、审判业务庭、研究室、政治处、纪检监察、法警队等部门之间的联动交流,提升整体工作意识,发挥集体作用,为集中清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逐案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引入申请执行人全程参与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公开;将排查出来的案件根据辖区重新分配到各执行组,确定新的承办人,下达结案数量,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评比、每季度一小结、半年一总结。
严格排查,奖罚分明。要求做到排查积案不留死角,如发现瞒报、漏报的,除对承办人和庭长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执结,情节严重拒不纠正的给予纪律处分;制定严厉的奖罚标准,重奖重罚,对小结落后的组长除经济处罚外,党组对其诫勉谈话,工作落后、措施不力、消极执行和出现较多问题的组长要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