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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法警总队督察支队长宋润哲一行到永城法院督查警务安全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05 11:19:39




    永城市法院网讯 省院法警总队督察支队宋润哲支队长一行3人在商丘中院王清顺支队长的陪同下,到永城市法院督察警务安全保障工作。在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永城法院院长江长涛的带领下参观了该院的安检系统、第一审判庭、羁押室、警用装备库等,随后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江长涛院长介绍了永城市的地理、文化、旅游、经济发展情况及永城法院的基本概况。接着他从四个方面详细汇报了永城法院法警大队建设情况。一是抓认识,筑法警地位。法院的改革发展对司法警察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审判工作服务职能作用也越来越强。要充分重视司法警察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这支队伍建好建强。二是抓队伍,走强警之路。首先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用先进理论武装全体人员头脑。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抓制度促管理,抓制度促发展,抓制度促成效。其次是狠抓训练工作。认真贯彻“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方针,科学制定训练计划,采取集中训练和日常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妥善解决了工训矛盾。再次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尤其是突出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按照司法警察“十条禁令”要求,严格请假制度,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三是重职能,树法警形象。在为审判服务工作中,法警大队立足本职,严格规范执法,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圆满完成了押解、值庭、协助执行等工作任务。实施了“五严”工作法。即提押被告人突出“手续严”,路途中突出“监视严”,候审时突出“看管严”,开庭时突出“值庭严”,警卫法庭时突出“检查严”。四是精装备,利职能发挥。先后投资约200万元为法警大队配置了指挥车1辆,囚车1辆并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和实时视频监控系统,每位干警配备1台电脑。购置了审判专用座椅、防暴枪、射网枪、多功能电警棍、传真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新式警用装备,按照最高院规定要求配齐了单警装备“八件套”。付出就有收获,永城法院法警大队被商丘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先后3次被省高院评为司法警务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被省高院授予“司法警察标准化警队”,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司法警务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全省法院法警工作座谈会在永城召开,同年底,被评为“全国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2013年被省高院评为“三星级警队”。

    宋润哲支队长首先对永城法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对永城法院院容院貌、法警队硬件和软件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他表示,永城法院党组对司法警备工作认识很到位,警队队伍建设过硬,装备设施精良,配套设施完善,充分发挥了法警在审判、安保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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