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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 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09-11 17:33:27


    永城市法院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以来,永城市法院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和执行局全体干警会,就如何破解执行难进行讨论和研究,制定出了具体实施方案。采取一系列措施,集中人员,强化领导,强力攻坚,力促大批难案、积案的执行,缓解了执行压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截至八月底,共执结各类民事执行案件共计37件,执行标的34.5万元,实际到位28.84万余元。

    一是精心组织,保障有力。成立专项活动领导组,由院长江长涛任组长,执行局长聂平任副组长, 抽调3名工作细心、具有执行工作经验的法庭庭长和1名政治处副主任及4名文化水平较高的青年干警充实到执行局,实行原执行干警及抽调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合理搭配组成7个执行实施组,除第1小组专职办理行政执行案件外,其余6组根据永城市地域情况及工作人员实际情况,划分成6个执行战区,负责全市29个乡镇的民事执行案件,每个小组由1名中层领导担任组长,每组配备执行车辆一台,保证执行经费,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定期开展反规避行为的舆论宣传活动,加强与媒体合作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跟踪报道依法曝光被执行人信息、曝光规避执行的“老赖”,制造舆论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设立基层执行联络员,协助监督和调查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状况和去向,营造“法院主动出击,多方积极协助,群众大力支持”的执行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舆论宣传活动5次,出动宣传车30余辆、干警1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

    三是完善制度,多措并举。建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细化案件流程节点,对立案、财产查控、处分、结案等各环节实行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全程跟踪管理,杜绝消极执行和腐败现象,做到不留死角,彻查彻清;健全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加强执行局、审判业务庭、研究室、政治处、纪检监察、法警队等部门之间的联动交流,建立和完善执行案件跟踪机制,划片定区,包案到人,提升整体工作意识,发挥集体作用,为集中清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逐案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引入申请执行人全程参与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公开,将排查出来的案件根据辖区重新分配到各执行组,确定新的承办人,下达结案数量,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评比、每季度一小结、半年一总结。

    四是严格排查,奖罚分明。要求做到排查积案不留死角,如发现瞒报、漏报的,除对承办人和庭长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执结,情节严重拒不纠正的给予纪律处分。将根据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排查出来的所有执行积案,一律纳入积案清理范围。制定严格易行的奖罚标准,重奖重罚,要求人月结案5件,每超额完成一件奖励300元,每少结一件罚款500元,对小结落后的组长除经济处罚外,党组还要对其诫勉谈话,工作落后、措施不力、消极执行和出现较多问题的组长要引咎辞职。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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