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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温情执结一起婆婆申请执行儿媳案件

  发布时间:2010-01-28 08:42:29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日前,永城法院本着人性执法、和谐执法的原则,既考虑执结案件,又考虑当事人长远和睦相处,用真心真情圆满执结一起婆婆申请执行儿媳给付不当得利款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陈某系陈某某、姚某某之子,张某某之夫,2007年3月因公死亡,因为媳妇张某某未能将应由婆婆享有的52200元抚恤金给付婆婆,婆婆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媳妇起诉到我院,要求媳妇给付其抚恤金52200元,我院在多方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遂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法判决媳妇返还应由婆婆享有的抚恤金52200元,媳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在规定时间内,媳妇没有按判决履行义务,婆婆于2009年8月31日申请我院执行此案。

      执行人员接手此案后,一是快合议。对该案的相关材料仔细审阅,认为该案执行标的额虽然不是很大,但却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如果采取简单的执行了之的办法,势必影响案件当事人家庭和睦,影响他们今后正常生活,故此,决定采取和为贵的温情执行方法,不但要圆满执结案件,还要为当事人营造和睦相处的环境条件。二是找症结。执行人员在确定执行原则和方案的前提下,主动找原审法官了解案件情况,深入当事人驻地了解双方纠纷的来龙去脉,摸清了媳妇不给婆婆抚恤金的原因是怕以后不管她及孩子的事,而且事实上婆婆自儿子亡故后,由于悲伤过度,一直住在其女儿家中,由于没有及时沟通解开心结,造成了双方的误解。三是施法情。了解上述情况后,执行人员分别作婆媳双方工作,找到媳妇,入情入理的做工作,让媳妇理解婆婆失去儿子的悲痛心情和对今后生活存有后顾之忧的现实想法,并指出其扣留应由婆婆享有款项的违法事实及法律后果,适当给媳妇留有让步的台阶,通过细致的说情讲法,媳妇终于让步,同意只要婆婆回家帮助其照顾孩子操持家务,就将款项给婆婆。找到婆婆,讲媳妇的苦处和难处,传达媳妇让其回家的心愿,劝其正视儿子已经失去的现实,早日摆脱悲伤回家生活,在执行人员的真情劝说下,婆婆表示尽快回家和睦生活。经过以上三项措施,解开了婆媳心中的疙瘩,媳妇主动将婆婆接回家并将52200元抚恤款交到婆婆手里,婆婆也主动的照顾孩子操持家务,农家小院又洋溢起往日的欢乐气息。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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