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永城市法院“三自”推进司法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4-10-31 10:02:35


    永城市法院网讯 近年来,永城市法院不断提升干警自我学习意识,严格队伍管理,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塑造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自勉。把自我学习、自我提高摆在首要位置,坚定学习理念,发挥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确保干警的理论知识日益丰富、审判水平不断提高;紧密结合审判实践,突出学习创新,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方法,不断提高干警的审判技能。

    自律。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和案件查处力度,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重视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加强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案必查,查实必究,营造“时时讲廉政、处处有廉政、人人话廉政”的廉政氛围。

    自省。着重解决干警对当事人不尊重、不关心、不理解、不体谅的问题,将司法作风建设与教育实践活动的推进相结合,认真对照、严肃查摆、互相促进,确保司法服务更加贴近民众;深入群众走访,认真听取意见、查找问题,着力解决思想根源深层次问题,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司法良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深化司法为民意识,全力践行党性宗旨。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25469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