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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气拔刀相向去帮忙 触刑律赔偿损失又判刑

  发布时间:2010-01-28 09:54:39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听说朋友吃了亏,“义薄云天”的王培便不计后果前去帮朋友出气,没成想触犯了刑律。2010年1月18日,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路见不平的被告人王培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王培系永城市东城区居民,平素喜欢交朋友。2009年10月3日,王培听说自己的朋友王路路被人欺负了,便决意替朋友出气。当日13时许,被告人王培受王路路之邀伙同张号召、刘欢(均另案处理)到永城职业学院报复被害人郑珂等人,在打斗中,被告人王培持匕首刺伤被害人郑珂右背部,经永城市公安局法医学检验,郑珂之损伤属轻伤。

       案发后双方当事人于2009年10月17日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人王培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8000元。对被告人王培的行为,被害人郑珂及法定代理人给予谅解,不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培归案后能够自愿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民事部分已作赔偿,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给予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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