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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司法能力

永城市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解读之三

发布时间:2015-03-12 08:51:26


    永城市人民法院按照“立足党建抓队伍 建好队伍促审判”的整体工作思路,把队伍建设作为服务群众促进审判的重要抓手,注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以此促进业务能力的提升。

    加强思想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专题交流等方式,增强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开展争创“五型党支部”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观看《焦裕禄》影片,参加焦裕禄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作风建设,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坚持查“四风”、抓整改、建机制,自觉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认真查找在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召开座谈会15次,发出征求意见函2000余份,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80余条,制定整改措施36条。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健全完善民意沟通渠道。专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尽可能让人民群众少点麻烦、多点便利,少点担忧、多点放心。    

    加强业务建设,司法办案能力进一步增强。不断加大业务学习和在岗培训,采取专家授课、互动研讨等方式,累计培训干警600余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法律大讲堂等活动,发挥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和观摩庭审的示范作用,组织庭审观摩15次,增强了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组织参加了商丘中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业务知识测试,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开展有针对性的审判业务培训,组织28名法官到郑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培训,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廉政建设,司法廉洁意识进一步树立。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建院之基,重中之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个中心,强化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努力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个转变。年初,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廉政教育活动,围绕“身边人、身边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制定《加强队伍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司法廉洁风险的节点管理;组织干警到豫东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鉴,做到自省、自警、自律;注重发挥廉政监督员的外部监督和廉政监察员的内部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明确职责定位,完善管理制度;开通网上投诉举报平台,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年来,共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人,诫勉谈话6人次。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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