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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高庄法庭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的审判方式

  发布时间:2010-01-29 14:35:40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永城市人民法院高庄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的审判方式,切实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采取百姓喜闻见的便民措施。设立巡回办案点,开辟多种诉讼通道,切实方便群众诉讼。针对辖区为偏僻的农村,地域广、人口多的具体情况,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定期深入乡镇办案。在辖区四个乡镇分别设立巡回办案点,每个办案点确定一名法官专人负责。公开联系电话。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结案,同时还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16余场。开辟多种诉讼通道,对行动不便或外地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对农民工追索工资的案件,推出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案件,实行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坚持把庭开在田间地头,把纠纷解决在群众身边,把温暖送到百姓心中。

        二是多调少判化解矛盾,减少对抗构建和谐。高庄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涉及到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当事人之间也大多是乡亲邻里、亲戚朋友,他们之间往往因一时、一事产生矛盾,并无根本性的对立,为了日后大家和睦相处,法庭加大调解力度,强化调解工作,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和调解艺术,提出"调解优先、多调少判"的工作思路,在调解中坚持"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五心调解法,结合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三是简易程序快捷审理,尽量缩短办案周期。为了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高庄法庭对所受理的案件除法律规定要适用普通程序外,优先考虑适用简易程序。对受理的案件实行繁简分类,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同时,在审限内加快办理速度。由于拓宽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早日使当事人得以安宁。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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