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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协力促执结 心系群众获民赞

  发布时间:2015-05-13 11:26:30



    永城市法院网讯 “感谢永城法院,感谢执行局的同志们”。5月12日上午,谢得亭、谢洪才激动地将绣有“领导有方作风优良 清正廉洁司法为民”和“热情周到 廉洁高效”的两面锦旗送到了永城法院执行局局长聂平手中。“我就是要让大家看看,法院真给我们操了不少心”。

    谢得亭、谢洪才与郭大德、朱安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郭大德偿还谢得亭、谢洪才借款本金28万元及利息,被告朱安全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在法定履行期内,郭大德、朱安全均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原告谢得亭、谢洪才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经查被执行人郭大德因涉嫌犯罪羁押在永城市看守所,经查询无房屋、车辆、存款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也提供不出可供执行财产。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朱安全在永城市邮政某储蓄所有工资存款,法院在保障其最低生活标准情况下,对余下存款予以冻结、扣划。同时,法院查明郭大德系河南龙港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在永城市有农贸大棚,该农贸大棚的经营权至2021年3月到期。为保证该案顺利执行,法院对该经营权予以查封,其他投资人自愿用经营权抵偿郭大德所欠债务,法院决定对该经营权进行拍卖。在拍卖期间,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成执行和解,郭大德自愿将农贸市场大棚的经营权作价28万元用以抵偿申请人欠款,剩余19万元执行款分三期偿还。现被执行人郭大德已将19万元执行款按期履行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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