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商丘市委常委、永城市委书记马富国看到该院执行局第三期执行工作通报后作出重要批示: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进行周通报制度的做法非常好,体现了“三严三实”的作风,树立了执法为民的理念,望法院干警努力工作,务求实效。
接到马富国书记的重要批示后,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永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永城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聂平迅速召开执行局全体干警会议,传达学习马富国书记批示精神,并结合永城法院实际,就如何贯彻批示精神,做好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调动债权人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的积极性,同时依照职权积极采取查询、搜查、公民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奖赏等措施,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充分利用现有执行资源,构建“点对点”网络查询、“集约化”集中查询与办案人员个案查控相结合的财产查控“三级机制”,分层、集中、全面、快速查控执行财产。对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执行措施,能够及时交付债权人的,要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交付给债权人。
二、进一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按照河南高院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学习借鉴先进法院经验,以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杜绝暗箱操作,提高执行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要继续重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把指挥中心建设作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措施,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执行联动机制等综合配套措施同步建设,同步推进。
四、进一步加大威慑机制建设。加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工作,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要全部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执行局要进一步定期向社会公布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