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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多举措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发布时间:2010-02-01 11:39:01


     中国法院网永城频道讯 永城法院在工作中主动加强与人大联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在实践中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一套接受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制度,干警的人大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公正执法。

     一是实行定期教育制度。该院每月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关于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教育干警充分认识人大监督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人大代表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二是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坚持整体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人事任免事先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汇报。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案件,对各级人大代表向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按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办理,及时反馈;凡涉及重大、疑难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不论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除提前向人大汇报外,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和现场监督执行,并向人大及时反馈案件的审执结果。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音,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实行个案监督制度。该院高度重视人大对个案的监督工作,先后接受了人大对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评议和刑事执法检查,并对人大在评议和检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制定切实措施,逐案登记造册,慎重研究,迅速办理,认真加以整改。

     四是实行自觉接受评议制定。该院设立专门的人大代表联络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聘请12名人大代表为法院廉政监督员。通过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审判工作、召开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案件旁听、组织干警到代表团分组讨论会场等活动,主动听取代表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认真进行整理归类,实行归口办理,同时对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都要以书面形式报告人大及其常委会,而且还要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代表本人。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永城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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